根据《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成都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德阳校区: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520201 |
护理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涉藏州县 |
2 |
520201 |
护理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3 |
520202 |
助产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涉藏州县 |
4 |
520202 |
助产 |
护理类 |
58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1日8:00至3日17:00通过学院网站(https://www.cnsnvc.edu.cn/)上通知公告栏中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入口填报志愿。
3.考生可于4月9日17:00前进入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可进入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中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入口完成缴费。
5.完成志愿填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10日8:00后进入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中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入口进行准考证打印。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护理系 |
护理 |
隔离技术、无菌技术、口腔护理、头发和皮肤护理、舒适与安全、保护具的使用、生命体征的测量、热疗法、鼻饲技术、灌肠技术、无菌导尿术、皮内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内注射、静脉输液、吸氧法、吸痰法等。 |
2 |
护理系 |
助产 |
生命体征监测,清洁、消毒、灭菌知识,无菌观念及技术, 给药,静脉输液与输血,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及生理,孕产妇护理, 产程观察及护理,产褥期护理,新生儿护理等。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4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都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若总分和所有分科分数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3.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可于4月12日17:00后在学院网站(https://www.cnsnvc.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于4月13日9:00-17:00致电学院教务处(028-84870720)或将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号、身份证号)发送到邮箱2094578941@qq.com登记办理复查手续,不接受现场查询,逾期不予办理。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一同到学院成都校区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4月26日17:00后不再受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4月1日8:00——4月3日17:00 |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9+3”单招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缴费。 |
4月9日17:00前 |
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
4月10日8:00--4月11日9:00 |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
4月11日9:00——18:00 |
考试时间与科目: 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考试地点等内容详见准考证)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免试资料地点: 成都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大厅 |
4月12日17:00——4月13日17:00 |
一、成绩查询:登录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网 “通知公告”栏进行成绩查询。 二、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于4月13日9:00-17:00致电学院教务处(028-84870720)或将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号、身份证号)发送到邮箱2094578941@qq.com登记办理复查手续,不接受现场查询,逾期不予办理。 |
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 |
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公示期结束后 |
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待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后发放通知书。 |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79035 028-84879040
监督电话:028-84879140
咨询QQ群:837397931
学院招生网:https://www.cnsn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