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
资助政策简介》
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习近平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6.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 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具体资助金额请以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
8.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细则可在入学后向学校咨询。
9.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1)新生奖学金
奖励成绩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一年级入学新生,同一学制年限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次新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入学当年的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校内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二、三年级及五年制高职五年级学生,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3)校内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及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4)自考本科奖学金
奖励成绩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自考班级学生,同一学制年限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次自考本科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当年的6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5)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因突发状况而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三年制大专及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累计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随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6)爱心爱护资助
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三年制大专及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此资助项目为社会爱心资助,每年的资助金额、名额由资助方确定)。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11月(具体时间由资助方确定)向学校提出申请。
温馨提醒
同学们: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如有需要请如实填写此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jybzzzx)、“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scsxszz)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s://www.scxszz.cn/)。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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